又将“3.15”了。说到“3.15”,其在提高全民的维权意识和帮助用户解决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方面,功不可没。
“3.15”之所以有权威是因为现在有些不诚企业不怕上法院,不怕打官司,就怕上消协。因为打官司嘛,他们有霸王条款,有聘用的律师,且有的是磨蹭的时间。就怕消费者没有这个闲空、耐心和维权成本的投入。而企业即使输了官司,大不了赔几个钱。而对财大气粗的企业来说,则是九牛一毛,不伤筋骨。但如果到了消协那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弄不好来个曝光,使其脸颜和信誉丢尽,他们会难受的很。
近年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力查处了不少问题产品。客观上促使产品生产企业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重视。但从去年媒体频频的报道中,反映出了不少产品售后的服务问题。尤其是过了三包期后的家电维修,如空调、冰箱、热水器等产品经检修后,不但产品的故障依旧,而且收费上屡屡被斩。而事后了解,大多是用户从网页上查询了生产厂的特约维修点(有些李鬼是利用了厂家原用的维修电话),未料遇到了“李鬼”维修点,当然消费者的损失是无法追回了。
但是,尽管事件不断重现,仍未见厂家的愤怒、“维权”行动和对消费者提醒的警示。如此反常引导了本人的思索,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生产厂为了减轻对维修网点的投入,默认了“李鬼”的出现。“李鬼”若能解决产品的维修问题,生产厂可少了应对。倘若出现了问题,也无法对生产厂问责。因为是用户自己找了一个不是生产厂设立的维修点。
如果生产厂真的有本人分析的原因而姑息了“李鬼”们的无作非为,那么它们的被沉沦也只是时间。因为人们无法接受一个无法解决维修,或在维修上有过“受伤”的产品,无论其有着多么充分的解释或辉煌的过去。
  不知道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什么,但希望能含纳上述内容。